一、主要技术指标
(1) 测量对象:电子式电流互感器、电子式电压互感器
(2) 测试项目:互感器的比例误差(比差)、相位误差(角差)
(3) 仪器的测量范围及分辨率:
测量项目 |
最小分辨率 |
||
比差 |
% |
0.001 |
|
角差 |
分 |
±(0.1~900) |
0.1 |
(4) 校验仪的基本误差:
△x = ±(x•2%+y•2%+1个字)
△y = ±(x•2%+y•2%+1个字)
上式中:“△x、△y”分别为同相分量和正交分量的允许误差
“x、y”分别为同相分量和正交分量读数的绝对值
“1个字”为仪器的量子化误差
注:当校验仪运行在非额定工作电流(或电压)时,校验仪的示值误差或相位误差允许为上述误差的两倍。
(5) 可测量电子式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电压:
额定电压:22.5mV、150mV、200mV、225mV、1.5V、1.625V、2V、3.25V、4V、6.5V
额定电压倍率:1、1/2、1/3、1/√3
二次电压为下述数值中的“额定电压”乘以“额定电压倍率”(共40种额定二次电压组合)
(6) 线性工作范围:
当二次电压为4V及以下的线性工作范围是5%-200%
当二次电压大于4V的线性工作范围是5%-120%
注:本仪器可以在1%额定工作电压下工作,但此时的测量精度将会下降。
(7) 仪器对高次谐波的抑制能力为32db,额定频率为50Hz。
(8) 仪器的其它技术数据:
1— 该仪器标准互感器回路的输入阻抗约为10MΩ
2— 该仪器被测互感器回路的输入阻抗约为10MΩ
3— 极性指示动作电压:小于额定工作电压的30%;
4— 仪器消耗功率:<20VA
5— 电源:AC220V±10%,50Hz
二、使用方法
(1) 仪器前面板及各功能使用说明
1— 数据显示窗口。自左向右分别为比差显示窗口、角差显示窗口、工作电压显示窗口。其中比差的单位为“%”,角差的单位为“分”,工作电压的单位为“%”。
2— 标准信号输入端(T0)。该信号输入端为标准互感器二次信号输入端(To)。
3— 被试信号输入端(Tx)。该信号输入端为被测互感器二次信号输入端(Tx)。
4— “自校”按键开关。当需要检查仪器精度时,可按下至“自校”位置,但不可在“自校”位置进行互感器误差的测量和极性检查。当校验仪处于“自校”位置时,同相分量应显示为规定数值(616±5个字),正交分量应在零附近(小于两个字)。
5— 自校调节。当仪器处于“自校”状态时,同相分量显示的数值不在规定的范围内时(616±5个字),可调节该电位器将数据调节至所规定的数值,以确保仪器的测量精度。
6— 复位开关。电流(电压)互感器在测试过程中,当互感器的极性接反或与标准互感器的变比不一致时,校验仪会自动切断差值回路从而保护仪器,并出现声光报警,请将工作电流(或电压)降至零后,按复位开关,并排除故障,使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。
7— 极性指示。电流(电压)互感器在测试过程中,当互感器的极性接反或与标准互感器的变比不一致时,仪器将自动发出声光报警(声音报警在仪器内部)。
8— 电源开关。
9— 电压倍率选择按键。该按键必须和上图中标号为10的按键组合使用,使设定的电压与实际所测量的电子式电流(或电压)互感器额定二次电压相一致。校验仪实际所工作 的电压为标号为10和9的乘积。
10— 额定电压选择按键。该按键必须和上图中标号为9的按键组合使用,使设定的电压与实际所测量的电子式电流(或电压)互感器额定二次电压相一致。
11— 量程选择按键。该按键用来选择误差的测量范围和分辨率,该开关共有两档,分别为: 1.999%(90.0')、19.99%(900')。当测量的数据超过选择量程的显示范围时,仪器 的显示窗口会显示溢出状态,此时只需将量程选择开关扩大量程即可。
(2) 仪器后面板及各功能使用说明
1— 电源输入。该仪器所使用的电源规格为AC 220V 50Hz。
2— 保险丝座。在该插座中,有一个0.5A的保险丝。
3— 仪器接地端。校验仪的接地端钮须用截面积不小于1.5mm2的导线单独接大地。不能与耐压试验设备的地线接在一起,否则,当试品击穿时有可能损坏仪器。
4— 信号输入端。该信号输入端分别为标准互感器二次信号输入端(To)和被测互感器二次信号输入端(Tx)。
三、使用注意
1— 因该仪器有很高的输入阻抗,故仪器在刚开机时,可能会出现仪器报警状态,所以请尽量避免仪器输入端处于开路状态,建议每次使用时,将标准回路和被测回路连接完成后再开机测量。
2— 请确保标准互感器和被测互感器的变比必须一致。
3— 红色插片和夹子是属于二次的高端,黑色的插片和夹子属于二次的低端。
四、仪器的鉴定、维修及保证期
1— 本仪器应放在环境温度+5℃∽40℃,相对湿度小于85%的室内,周围空气不得有腐蚀性气体。
2— 本仪器检定周期为一年。
3— 本仪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,在保证期一年内如因仪器制造质量问题而非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故障,由本厂负责修理或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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